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 2024 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南京审计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照申报条件,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我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选工作拟推荐刘景驿同学。现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4日至11月7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高老师
邮箱:270562@nau.edu.cn
外国语学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