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七期“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标准和评审条件,由教师个人申报,经外国语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个人申报材料,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申报资格条件,一致认为张薇同志符合申报资格,现在全院范围公示。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于5月31日17:00之前发送至417762543@qq.com邮箱。
外国语学院
2024年5月29日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七期“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标准和评审条件,由教师个人申报,经外国语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个人申报材料,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申报资格条件,一致认为张薇同志符合申报资格,现在全院范围公示。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于5月31日17:00之前发送至417762543@qq.com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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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