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外国语学院教授委员会于2024年1月20日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思想政治表现、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考核推荐,对照申报条件,认为张薇同志符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条件,一致同意推荐张薇申报本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2024年1月20日,外国语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教授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同意推荐,排序第一。
以上推荐结果同时进行学院公示,公示期:2024年1月20日-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学院书面反映。邮箱:4177625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