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教学工作:
1.承担多门本科和研究生理论、实践、实验课程的教学,向学生系统地传授专门知识和技能;
2.指导本科生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
3.指导或协助指导研究生的日常学习、研究,并完成学位论文;
4.主持或参与本学科的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工作。
研究工作:
1.组织与参与学术研究活动,并发表学术研究成果;
2.组织或参与学术交流活动。
公共服务:
1.参与院系各种教学、研究的规划,管理工作,包括指导实验室建设、指导年轻教师等;
2.担任书院导师、专业班主任等,指导学生课外学术活动;
3.担任社会职务,参与社会活动。
二、基本任务
1.科研为主型
(1)教学质量达标,平均每年完成总教学工作量不少于80标准课时,本科教学不少于40标准课时;
(2)在聘期内,论文要求:第一作者在重点奖励三档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一般奖励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项目要求:新增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主持)或省部级项目、市厅级项目各1项(主持);
(3)年度检查(考核)合格。
2.教学科研并重型
(1)教学质量达标,平均每年完成总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标准课时,本科教学不低于120标准课时;
(2)在聘期内,论文要求: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项目要求:新增厅级以上项目1项(主持),或省部级项目1项(参与);若项目要求未达标,要求多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
(3)年度检查(考核)合格。
3.教学为主型
(1)教学质量达标,平均每年完成总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60标准课时,本科教学不少于200标准课时;
(2)在聘期内,论文要求: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出版教材1本(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万字);
(3)年度检查(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