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0教授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调动外国语学院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多渠道申请高层次科研项目,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推动外国语学院学科建设,特制订本资助办法。
一、学科建设资助范围
(一)各类研究课题
(二)学术论文
(三)学术专著
(四)学术译著
(五)学术获奖
二、学科建设资助额度
(一)研究课题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10000元/项
2.省部级课题
(1)省部级重点项目 6000元/项
(2)省部级一般项目(立项资助 ) 5000元/项
(3)省部级一般项目(立项不资助) 3000元/项
3.厅级课题
(1)厅级项目(立项资助) 2500元/项
(2)厅级项目(立项不资助) 1500元/项
4.校级课题(立项资助项目) 800元/项
(二)学术论文
1.学校科研部规定的重点奖励期刊 5000元/篇
2.CSSCI期刊 2000元/篇
3.北京大学核心期刊 800元/篇
4.一般省级期刊 500元/篇
(三)学术专著 5000元/部
(四)学术译著 3000元/部
(五)学术获奖
1.国家级奖励 15000元/项
2.省级奖励 10000元/项
3.厅级奖励 4000元/项
三、学科建设资助的申报和管理
1.外国语言文学属一级学科,下设外国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国别与区域研究、翻译学、外语教学与实践等五个方向。学科建设资助经费从学科建设经费中列支。
2.每年3月由教师自主申报上一年度资助经费,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确定资助数额。
3.教师须在获得资助的当年年度内,凭学校财务部认定的合法合规的相关发票在资助数额内进行报销。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资助只资助论文第一作者、课题主持人、第一获奖人。
2.课题项目资助分两次进行,立项资助1/2,结项资助1/2。
3.取得成果必须与本次学科建设有密切关系,能够列入学科建设考核资料。
4.各种课题、论文、专著、教材、译著、获奖、等学术成果的级别认定均按学校科研部认定的最新标准执行。
5.因2020年翻译硕士点申请筹备需要,凡是属于翻译类的科研成果,一律提档奖励。
6. 学科建设资助以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实事求是精神为最高准则。如发现有学术不端、弄虚作假、剽窃、侵夺他人成果,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助的,经查明属实,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并追缴资助。
五、本资助办法自2018年3月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学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教授委员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