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以及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做好县乡(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中发〔2016〕8号、苏发〔2016〕31号、宁委发〔2016〕46号、鼓委发〔2016〕154号文件精神,鼓楼区新一届人大代表应于2016年11月下旬选出,区第二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应于2017年1月底前召开。为确保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如期顺利进行,依照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以及江苏省各级人大选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师生有序参与选举,充分尊重、保障选民和代表的民主权利,进一步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做好此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二、时间安排和具体步骤
根据鼓楼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时间安排,我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于2016年10月正式启动,2016年11月下旬选举产生鼓楼区新一届人大代表,选举日为2016年11月24日。
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可以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阶段 (10月上旬—10月中旬)。
1.建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选举工作计划(方案)。学校以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建立选民小组,设正、副组长各一人,负责组织选民活动,同时设联络员1人,便于日常工作联系。
2.召开选举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换届选举工作的会议精神,学习有关选举法律、法规;宣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其办事机构;部署换届选举工作。
3.划分选民小组。我校为一个独立选区,按照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的原则成立30个选民小组。
4.分配代表名额。鼓楼区此次换届选举共确定376名代表名额,区选举委员会按照人口数将代表名额直接分配到我校选区。
5.培训选举工作骨干。校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各选民小组负责人和联络员等。培训采取全面系统培训和以会代训相结合的办法。
(二)宣传发动和选民登记、核对阶段(10月中旬—11月4日)。
1.宣传发动和选民登记。要在充分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搞好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根据选举法、省选举实施细则及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由学校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党(校)办、组织人事部、教务委员会、学务委员会、保卫部等相关部门配合,共同做好选民登记的组织实施工作。凡到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即中国公民在1998年11月24日零时前出生的)都在登记之列。要采取多种途径,积极主动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要采取多种措施把选民登记工作落到实处,力求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2.选民资格审查。选民名单由校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选举法相关规定及此次选举所确定的有关选民登记原则予以审查确定,待报区选举委员会确认后,于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在该选区或选民小组范围内予以张榜公布。如发现有漏登、重登、错登的情况,或有新的变化,应及时补正,并在选举日前公布选民补正榜。
(三)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11月5日—11月17日 )。
1.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要切实做好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代表候选人由学校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提名,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额,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代表候选人推荐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和说明推荐理由。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后,由学校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收集、审查,报经区选举委员会审查批准后,于选举日的十五日前分别在各选区公布。
2.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必须坚持“三上三下”和公正、公开的做法,充分尊重选民意愿,防止暗箱操作,真正按照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要按其多于应选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的差额比例确定。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学校将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上报选举委员会审批后,以选举委员会的名义于选举日的七日前,以姓氏笔划为序在选区张榜公布。预选产生的正式代表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排列。
(四)组织介绍候选人情况阶段(11月19日—11月23日)。
各选民小组要采取多种方式向选民宣传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使选民对代表候选人能够知名、知人、知情。宣传介绍代表候选人必须在选举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正式代表候选人情况的介绍,以免干扰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投票选举代表阶段(11月24日—11月28日)。
1.做好投票选举前的准备工作。公布选举日期、地点,布置好选举会场或投票站;准备好选票、投票箱等;
2.投票选举。本着有利于生产、工作和方便选民的原则,各选民小组以设立投票站、召开选举大会或设立流动票箱的方式组织选民进行投票。各选民小组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选民积极参加,确保投票选举取得圆满成功。
3.公布选举结果。投票结束后,由学校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将选举结果进行清理核实和统计,经审查汇总后报区选举委员会予以进一步核实确认,确认有效后,在全校予以张榜公布。学校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对选举工作资料予以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并对选票予以清理封存后,送交区选举委员会保管备查。
三、关于换届选举的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书记、校长任组长的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选举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选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学校选举的全面工作。
2.加强工作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学校统一组织力量,在每一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设立1个选民小组,负责本党委、党总支和直属支部范围内的选举工作。
3.加强工作配合。各选民小组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积极发挥作用,认真做好工作。保卫部门要协助各选民小组认真做好有关选民登记等工作。
4.加强纪律约束。要加强选举工作过程中的请示报告制度。凡在选举中涉及到的重要情况、重大事项和涉及法律法规方面的疑难问题,须逐级向上反映和请示,并经答复后再行处理。要注意防止和及时处理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对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追究,严肃处理。
南京审计大学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