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已经开始,为提高学校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秩序,加大教学质量监控和过程性管理,强化“科学、秩序、规范、高效”教学管理理念,各学院(教学部)在开学之初应高度重视教学检查工作,确保新学期教学秩序正常运行。
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包括:(1)教学秩序与课堂纪律检查;(2)教学大纲与资料上传情况检查;(3)学院(教学部)教学工作开展情况自查。
一、教学秩序与课堂纪律检查
(一)根据《关于规范教学秩序与严肃课堂纪律的通知》(教发〔2013〕5号),各任课教师应做到:
1.严格执行课表,不得随意调停课、旷教、迟到和提早下课;
2.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加强学生课堂纪律管理,进行必要的考核,学生请假必须得到任课教师批准;
3.课堂上首先关闭手机,应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榜样,引导学生在课堂上集体关闭手机认真听课;
4.授课时应加强课堂的控制力,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注重与学生互动交流,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5.课堂教学进度应执行教学大纲要求。
(二)本学期教学秩序与课堂纪律检查的具体要求有:
1.检查是否存在教室冲突或超员等情况,维护教学秩序;
2.检查教师、学生到课情况,教师多媒体设备使用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3.按时段巡查,登记《南京审计大学教学秩序巡视记录表》(见附件1),每日结束后反馈至教务委员会教学运行中心;
4.如有突发事件,请联系教务委员会教学运行中心(电话58318282,13851940864)。
(三)授课时段如下:
第1节:8:30 - 9:10;
第2节:9:20 - 10:00;
第3节:10:20 - 11:00;
第4节:11:10 - 11:50;
第5节:12:00 - 12:40;
第6节:13:30 - 14:10;
第7节:14:20 - 15:00;
第8节:15:20 - 16:00;
第9节:16:10 - 16:50;
第10节:17:00 - 17:40;
第11节:18:30 - 19:10;
第12节:19:20 - 20:00;
第13节:20:10 - 20:50
二、教学大纲与资料上传情况检查
开学前两周,教务委员会集中检查教学授课信息表、教学大纲、教案、课件等教学文档上网情况。具体包括:
(一)教学授课信息表(含教学进度表)上传至“教务在线”情况。
(二)教学大纲、教学课件上传至“毕博平台”情况。
三、学院教学工作开展情况自查
开学初,各学院(教学部)应自查本学院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包括:
(一)各学院(教学部)教学工作准备情况。
(二)课程组教学活动的工作计划与工作记录。
(三)教师教学资料准备情况,包括教材、大纲、教案、课件等其它资料。
(四)首开课、开新课教师教学试讲情况与教学帮扶情况。
教务委员会领导每天将带队进行巡查,学院(教学部)领导参与,具体人员安排见《开学前两周教学检查人员安排表》(见附件2)。
特此通知。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委员会
2016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