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5年度实验(实践)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大学外语教学部发布时间:2015-10-28浏览次数:87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为深化我校实践教学改革,促进实验课程建设,充分发挥实验教学在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动2015年度实验(实践)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条件

        1.项目申请可以课程组名义集体申报,亦可为教师本人单独申报,项目负责人为1-2名,所有成员不得超过5人;

        2.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良好的理论和实践综合教学能力,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能亲自承担该门课程的设计与教学,且前期所承担的实验课程建设工作均已结项;

        3.所申请项目的实验(实践)学时数不少于课程总学时1/2,且不得少于16学时,教学设计合理,能突出课程的创新性、实用性,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4.未完成前期实验课程立项建设任务的教师不得参加此次申报。

  二、资助范围

        1.本轮拟立项建设的实验(实践)课程分为两类:新申报项目10-15项,精品建设项目4-5项。

        2.首次参加申报的实验(实践)课程为新申报项目;前期已通过结项验收的实验课程,如教学效果突出、教学反馈优秀,具备进一步建成精品实验课程的潜力,可申请参加本轮精品建设项目的申报。

        3.本轮拟立项建设项目的选题范围可参照《南京审计学院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2015版)课程分类体系,并向以下方向倾斜:

        (1)鼓励教师申报跨学科实验课程、学科共同类实验课程;

        (2)鼓励教师结合自己的各级别在研课题申报相关实验课程;

        (3)鼓励教师开发面向全校学生的开放性实验课程;

        (4)优先考虑校企联合开发的实验(实践)类课程;

        (5)优先考虑创新创业类实践课程。

  三、申报立项程序

  1.采取以项目负责人为主的申报方式,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南京审计学院实验(实践)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

  2.《申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经课程归属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后,统一将材料报送教务委员会。其中,纸质材料交实践教学中心(位育楼204),电子材料发送至:rain@nau.edu.cn,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58318569。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5日。

       4.教务委员会将组织专家组对所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提交校实践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发文立项。

  四、项目建设与验收

        1.项目建设。立项建设周期为2年,新立项项目建设期内应开设一轮及以上该课程;精品立项项目建设期内应开设两轮及以上该课程。鼓励所有立项的实验(实践)课程以全校性公选课的形式开设,扩大学生的受益面。

   2.所有立项项目均实行项目负责制,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参与、全面负责该课程的建设。

        3.项目结项。立项项目在完成建设任务之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填写《南京审计学院实验(实践)课程建设结项报告书》。本轮立项的项目的结项成果要求包括:①实验教学大纲(纸质及电子档);②实验指导书(纸质及电子档);③教案(讲义、教学课件等)(纸质及电子档);④实验报告记录(纸质及电子档);⑤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的该门课程成绩单。

        精品建设项目申请结项验收时所提供的基本材料除上述五项外,建设期内还应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本实验(实践)课程相关的教改论文,或指导学生做与本项目相关的课题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开设至少2场与本项目相关的面向全校学生的公益性讲座,且不得与上一轮通过结项验收评估时所提交的材料完全相同。

  凡通过电脑实现的实验(实践)课程,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项时还需提供实验(实践)项目的屏幕录像(此项工作可请实验员协助完成)。如项目在研过程中有专著、实验教材、课程辅助学习网站等其他成果,在结项报告书中一并填写,可作为申报结项结果为“优秀”的加分项予以参考。

        五、项目经费管理

  1.实验课程一经立项,学校将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精品建设项目资助经费为1 万元/门,新立项建设项目资助经费为0.5 万元/门。

        2.所有立项项目的经费由教务委员会划归项目负责人管理。课题经费的使用按照《南京审计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南审院教﹝2008﹞5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其他

        本轮实验课程立项的项目数和立项级别,将作为教务委员会对各二级学院年终绩效考核中课程建设情况的考核点之一,请各二级学院积极发动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组和教师,精心组织,积极申报。一旦获批,要督促相关人员尽早备课开讲,按时保质结项。

        特此通知。

 

        附件:南京审计学院实验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doc

 

 

 

                                                   南京审计学院教务委员会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