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各书院,各相关部门:
为保证新学期开学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请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课时间
1.2012、2013、2014级学生8月31日开始上课;2015级新生9月7日开始上课。
根据学校《关于2015年抗战胜利70周年调休放假安排通知》要求,2012级、2013级、2014级学生9月3日至5日调休放假,9月6日上单周周五课程。请相关任课教师做好9月2日、6日的课堂考勤。
2.大学英语后续拓展课程、体育课、通识教育选修课、跨学科选修课等将于第一周进行选课,第二周开始上课。
(二)教学准备检查与教学文档提交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要在开学前进行教师教学准备的例行检查,重点检查教师的教学大纲、教案、课件及教学安排,并督促教师在开学一周内及时填写“教师个人信息系统”中授课信息表,上传教学大纲、课件到“毕博平台”。教务委员会将于开学后两周内进行抽查,并将结果公布。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对兼职教师、外聘教师和部分双肩挑教师的教学文档,应指定相关教师作为助手,完成授课信息表等教学文档的提交。
(三)首开课、开新课检查
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按照《南京审计学院首开课、开新课管理规定》(南审院教[2006]41号),对首开课、开新课教师的开课准备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在开课前组织安排试讲等相关工作,并按照文件要求将本部门首开课、开新课教师、课程目录以及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尤其注意新进教师的报告)存档备查。
(四)教学设备检查与维护
请总务委员会、条件装备部等相关部门做好教学设备检查与维修、教学用具配发等工作,尤其是各教室的音响系统、投影机灯泡等多媒体设备部件的及时维护,保障学期开学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五)开学教学秩序检查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各书院应高度重视开学初的教学工作检查,院长、书记应深入课堂,检查本学院教师和学生的教学工作,教务委员会将在分管校长的带领下协同检查全校的教学秩序,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确保开学教学秩序的正常与稳定,具体安排详见《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六)实践教学工作
部分学院安排的专业模拟实习从第一周开始进行,请相关学院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含实践教学课程组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教学软件调试与培训等)。
学生开学相关工作(含学生选课)具体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开学工作的通知》。
特此通知 教务委员会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