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大学外语教学部发布时间:2015-05-07浏览次数:272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各书院:

为了保证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规定、要求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及考务管理要求

1.期末考试时间:第17-19

17周是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自行安排考试周,第18-19周为学校统一安排考试周。本学期期末考试学校统一安排课程的考表已经编排好(见教务在线430日的通知),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做好本部门自行安排考试的组织工作,并在考前一周报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2.收发卷地点

17周:由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自行安排收发卷地点,并提前通知到相关监考老师,

18-19周(629日—710日):竞秀楼第一报告厅。

3.金审学院期末考试工作,由金审教务办公室统筹安排,如需教务委员会协调,请与教务委员会考试管理中心联系。

二、考试形式与命题要求 

1.期末考试形式要与本学期初提交的授课信息表中的承诺保持一致。已参加网络化考试改革立项的课程必须按要求进行机考,机考题库要保证每学期有10%以上的试题更新率。

2.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要按照《南京审计学院考试工作规范》(南审院教[2005]30号)的要求,根据教学大纲和课程目标,积极探索考核方式改革,采用多种方式考核学生学习、掌握课程情况,保障考核工作的科学合理。各课程组应集体讨论试卷设计蓝图,做好考试命题工作。

3.根据学校教学改革的规划及校领导指示,本学期期末考试继续推进教考分离试点。教考分离的形式分为校外专家命题和校内题库组题两种。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须遴选2以上课程(指定其中一门课程安排校外专家命题)进行教考分离试点。

1)遴选教考分离的课程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①参加该门课程考试的学生至少80人;

②任课教师至少2人;

③课程的学分至少为3

④采用闭卷考试;

⑤课程性质为必修课;

⑥期末考试成绩在总评成绩中所占比例较高。

2)校外专家命题的教考分离特别要求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在报送课程名称的同时,提供两名来自不同高校的校外专家作为命题的后备人选。校外命题专家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校内题库组题的教考分离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①要求新建试卷8-10套;

②任意两份试卷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10%

③担任授课任务的老师都要参加命题,并独立完成每套试卷的出卷工作

④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指定一名部门内专家审卷并填写试卷命题质量评价表。

请各部门在514日前将本部门的教考分离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委员会备案(分管教学领导签字的纸质稿交到位育楼216,电子稿发到考试管理中心邮箱kszx@nau.edu.cn)。试卷命题质量评价表纸质稿(由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在命题结束一周内报送到位育楼216

三、试卷管理

1.试卷格式、答案及评分标准、设计蓝图格式可以通过教师个人信息系统下载。

2.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负责试卷的命题、收集、审核和打印。试卷、答案、蓝图由命题教师签字、课程组长和分管教学领导审核后,分别装入试卷母袋并做好保密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于522日前将期末考试试卷、答案、蓝图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委员会考试管理中心(分管教学领导签字的纸质稿交到位育楼215,电子稿发到考试管理中心邮箱kszx@nau.edu.cn)。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重视试卷的审核工作,教务委员会在印刷试卷前不再对试卷进行任何检查。

3.本学期试卷仍实行试题与答题册分开印刷,试卷一律采用A4纸,中间不留答题空间。试卷及答题册由教务委员会统一印刷、配给。

四、考试工作纪律 

1.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加强对接触试卷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保密工作的教育和学习,防止泄密。

1)命题教师及任课教师均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或划定考试范围;

2)任课教师在期末考试之前要谨言慎行,不要对学生施加考试压力,如:故意在课堂上夸大教考分离的难度等;

3)任课教师不得在各种场合(如微信、QQ、微博等社交媒体)泄露期末考试内容;

4)各二级学院、教务部的教务人员在期末考试期间要加强试卷的保密工作。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的部门,不得让学生接触与考试有关的材料。

2.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应当选聘责任心强的教师和管理干部组成监考教师队伍。在职教师、书院辅导员、教学管理人员以及机关管理干部可以作为我校监考教师安排的范围。担任课程授课任务的教师,应当参加本课程的监考工作。

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应当对相关监考人员尤其是新进年轻教师进行培训,使他们了解和熟悉《南京审计学院考试工作规范》(南审院教[2005]30号)、《南京审计学院考试规则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南京审计学院监考人员守则》、《南京审计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置暂行规定》等政策法规。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应督促相关教师积极参与监考工作,监考人员不得私自请人代为监考,如果因故不能参加监考,必须提前向安排部门请假,由安排部门重新安排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必须携带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4.监考教师有维护和创造良好考场秩序的义务,应通过监考行为尽可能降低学生违纪的可能。如有学生违纪,监考教师应按《南京审计学院考试规则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程序处理,当场收缴违规考生的试卷和违规物证材料,填写考场记实,并将违规学生、试卷、考场记实及考试违规物证材料送交学校巡视组(未安排巡视员的补考或其他考试,直接送交教务委员会)。

5.针对机考等有特殊要求的考试形式,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应组织专门的培训,不得随意更换该类考试的监考老师。如果监考老师临时因故不能参加此类监考,应在接受过专门培训的老师中间调剂。

6.各书院应对学生做好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杜绝考试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南京审计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南京审计学院考试规则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动员学生认真复习迎考,进一步强调复习和考试的目的、要求和纪律,把学风、考风考纪教育作为重要内容,通过重申考试纪律和典型事例的警示,教育学生端正态度,诚实对待考试,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各书院应对学生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1)必须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到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允许将校园卡、借书证等作为考试证件。如果携带的证件不符合要求,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2)不得携带手机、PAD等移动通讯设备、电子字典以及具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等进入考场;

3)不得自带草稿纸。

7.对以机考、口试、面试等方式进行期末考核的课程,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应严格考试过程管理,并做好考核资料存档、以备查验。

8.学校在考试期间将安排由校领导、二级学院教学院长、教学部负责人、书院及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巡视组,负责考试现场的巡查、监督、指导及考试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理。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建立由部门一把手牵头的巡查小组,负责本部门组织的考试现场的巡查、监督、指导及考试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协助处理等工作。学校将对监考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考不认真或出现事故的监考人员将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追究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

9.对于考场有特殊装备要求的考试(如英语的听力安排、上机考试等),请提前协调好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考试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必要时,提前进行考场测试,以确保正式考试的顺利开展。在准备过程中,需要教务委员会协调相关工作的,请提前提出申请。

五、成绩录入与试卷归档

1.平时成绩管理

1平时成绩打分必须有科学的依据,打分结果应向学生公布。

(2)平时分均分在95分以上的课程,必须单独提交平时分计算的详细报告,由课程组组长审核、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后交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3)考勤记录可以作为学生是否具备期末考试资格的门槛,但不能作为平时成绩计分的主要依据。以考勤计分所占比例不能超过平时成绩(含期中考试)的10%。根据《南京审计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一学期内缺课(包括病假、事假、旷课等)累计达到该课程本学期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学期成绩考核,并不得补考,必须重修。考试之前,任课教师可以在个人的教学系统中终止这些学生的考试资格。

4)参加平时成绩考核改革立项的课程,必须严格按照立项任务书的要求来评定课程的平时成绩,并保留好相关的评定依据,以作为结项时的重要备查档案。

5)平时成绩录入时间:通识选修课、跨学科选修课在考前1周录入;其他课程在18周以前录入。

2.期末考试成绩录入 

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截止时间:全部考试结束后三日内;成绩录入后需生成三份成绩单,其中一份入试卷袋,另两份交教师所在学院或教学部教务员,由教务员集中后统一送考试管理中心,截止时间2015714日。

3.试卷评阅工作应在系主任、课程组长(或主讲教师)的组织下进行,原则上实行流水阅卷制度。对于教考分离(校外专家命题)课程的试卷答案有异议的,课程组要提交答案修改申请,由二级学院、教学部的教授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审核,最后由教授委员会负责人和分管教学的部门领导共同签字后报送教务委员会考试管理中心备案。未履行相关手续的,不得自行修改教考分离(校外专家命题)课程的试卷答案。

4.无论以任何形式考核的课程(包括跨学科选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其试卷或其他相当于试卷的成绩评定材料均应归档。试卷及评定材料应按学生名单顺序整理(名单外学生的试卷附后),并附学生考试成绩单一份。 

5.以操作形式考核的实践、实验类课程,则应保存学生实验报告(实验日志);以上机操作形式考核的课程,则在评定学生成绩后,教师需将有关考试信息以班级为单位整理并刻录光盘存档或保存在安全的存储设备中。

6.试卷及考试材料由课程归属二级学院或教学部收集整理。二级学院或教学部在整理后,及时将整理清单(包括可以查询的电子路径)以电子版的形式报送考试管理中心备案。试卷及考试材料由二级学院按照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的要求先行安排自查,下学期开学初由教务委员会组织归档(具体归档时间与要求另行通知),归档后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试卷进行抽查,并及时通报相关检查结果。

7.凡本学期有外聘教师和外籍教师授课的二级学院或教学部,请通知和协助他们按照以上工作要求完成本学期考试工作。 

六、考核成绩分析 

1.教学管理系统已经将原有的“试卷分析”改为“课程考核分析”,不再单一地分析期末的考试试卷成绩,而是分析最后的总评成绩。新的课程考核分析更加关注平时成绩的所占比例与构成以及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的相关度。

2.成绩录入完成后,请教师进行“课程考核分析一”的教学定性分析及平时成绩结构分析,并完成教师评学、教师自评等工作,生成定量分析结果。下学期期初,教务委员会将组织督导专家对平时成绩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3.课程组长依据课程所有班级的定量分析数据,完成以课程为单位的“课程考核分析二”填写工作。“课程考核分析二”中相关数据将由系统生成。

4.二级学院、教学部主管教学的负责人完成本学期考核质量报告,分析、总结本学期考核整体质量状况,明确改进措施。

 

附件1:本学期考试工作相关日程汇总

附件2:本学期期末考试课程一览表

附件3:教考分离(校外命题)专家信息表

附件4:教考分离(校内题库组题)试卷命题质量评价表

附件5南京审计学院试卷质量评价(自查)表

附件6:期末试卷自查信息汇总表

附件7:期末试卷归档要求

 

 

期末考试工作通知附件.rar

南京审计学院教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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