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各书院:
为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促进教学水平不断提升,依据教学工作规程,学校将开展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0月27日至11月21日(第九周至第十二周),为期四周。
1.二级学院(部)、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确定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制订期中教学检查方案,于10月31日前报送教务委员会。
2.10月27日至11月14日(第九周至第十一周),二级学院(部)、书院按计划实施期中教学检查活动,采取评课、观摩、研讨、召开各种形式座谈会、检查主要教学环节等方式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与教务委员会、组织与人事部等部门联系,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自查结束后,将总结报告(包括电子版和经分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于11月21日(第十二周周五)前报教务委员会。
4.11月3日至11月21日(第十周至第十二周),教务委员会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抽查。
5.第十三周,教务委员会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二、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秩序检查
检查教师准时上下课情况、教师课堂管理情况、学生准时上课情况及学生认真授课情况。
以二级学院、书院自查为主,应及时纠正教师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缺乏课堂管理、不关注学生听课效果、学生迟到早退、不认真听课等问题,教务委员会进行抽查。
2.课程教学规范检查
检查教师授课与课程大纲的一致性,教材、课程大纲、教师授课的匹配性,教学进度执行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答疑、期中考核、教师调停课与补课情况。
以二级学院、书院自查为主,应对教师教学方案执行情况、教学规范进行检查,杜绝随意调停课、授课脱离大纲、教材与教学不匹配、课程无作业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教学,保障教学质量。
3.教学安排合理性检查
检查各专业本学期课程总学分、学时等学习任务量的适当性,课程前后顺序关系的逻辑合理性及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4.课程组活动情况检查
按照《南京审计学院课程组工作条例》实施课程组教学研讨活动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间,一个课程组至少进行两次教学研讨活动,并由各二级学院遴选1个课程组,提交该课程组本学期工作计划及教研活动纪录。
5.严格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各书院书记、副院长应带头走进课堂、了解课堂、关注课堂,人均听课应不低于2次。
6.35岁以下青年教师公开课活动另行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书院应根据上述各方面全面自查、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积极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落实。
特此通知
南京审计学院教务委员会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