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在即,为确保该项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请各二级学院上报各专业开课计划,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课计划的编制
各二级学院根据新修订的《XX专业本科指导性教学计划》,编制本学院所属专业下学期拟开设的课程计划(包括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课、实践教学环节等)。
(一)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课开课计划
1.各二级学院应以新修订的《XX专业本科指导性教学计划》为依据,认真审核课程学分、学时、开课周数等课程信息,同时结合各专业已开设课程情况,避免出现课程漏开、重复开设等问题,填报《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详见附件1)。
2.各二级学院专业选修课程应按学生应修学分数的1.2-1.5倍开设,以保障学生选课课源充足,并确保师资力量到位。专业选修课采用先排课后选课模式,请各二级学院做好相关安排。
(二)实践教学环节开课计划
各二级学院根据新修订的《XX专业本科指导性教学计划》,组织相关教师讨论、调整和审核本学院所属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实践教学环节内容及课时安排,确定下学期拟开设的实践教学计划,填报《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环节开课计划》(详见附件2)。
(三)通识教育选修课、跨专业(跨学科)选修课开课计划
1.为保证下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课源充足,请各二级学院、部积极发动首席教师、教学名师、高水平博士,结合自身专业方向和科研优势,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原则上要求首席教师、教学名师应开设1门通识教育选修课,涉及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健康与体育、通论课程,着重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品格塑造、素质拓展。已立项的校级公共选修课建设项目应面向全校学生开课;鼓励教师开设中华文化与历史传承、逻辑学等相关课程。
2.各二级学院均应拿出一定数量的优质课程作为跨专业(跨学科)选修课面向全校开放选修,每个学院应开设不少于5门跨专业(跨学科)选修课程。下学期拟开设的跨专业(跨学科)选修课需厘清“限选专业”、“先修课程”及其他相关信息要求,并填报《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公选课开课计划》(详见附件3)。
二、填表与报送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学计划,以保持教学运行的连续性、稳定性和严肃性。
2.请各二级学院、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相关数据仔细核对,并兼顾教师出国访学、挂职锻炼等公派外出情况,保证上报课程在下学期均能正常开设。所有经二级学院、部核准上报的课程一般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请二级学院以书面报告的方式呈交教务委员会,获准同意后,方可变动。
3.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学校统一的工作进度安排及时提交。附件1、附件3相关纸质文件(分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请于4月24日(第10周周四)前提交教务委员会教学运行中心,电子版请发送至信箱:pangyong@nau.edu.cn;附件2纸质文件(分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请于4月24日(第10周周四)前提交教务委员会实践教学中心,电子版请发送至信箱:txm@nau.edu.cn。
附件:附件1.《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学院上报样表).xls
附件2.《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开课计划》(学院上报样表).xls
附件3.《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公选课开课计划》(学院上报表).xls
教务委员会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