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是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常规工作。在学校开启第三次创业征程,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三关”主题教育之际,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既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也是开展“关注课堂”主题教育的集中体现,更是展现师德风范、深化教学规范建设,强化教学质量控制与过程管理,促进学校教学质量全面提升的有力保障。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学期将从第八周启动期中教学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核心思想为指导,发挥二级学院、课程组等教学组织及广大教师在教学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听取师生对学校教学的各方意见,增强二级学院(部)教学管理主体意识,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2.以“关注课堂”主题教育为主线,通过精心组织常规性与主题性相结合的系列教学检查活动,激发广大教师重视教学、投入教学、热爱教学、改革教学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全面推进课程再造和课堂改革;
3.通过期中教学检查,提高教师师德风范,规范师德行为,增强师生教学纪律意识,保证教学秩序规范,加强优良教风学风建设;促进教师队伍建设,促进课程结构再造、课程内容再造、课堂教学方式再造;改革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形式,培育名师、名课程、名课堂;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使全校教职员工关心教学、关注课堂、支持课堂、服务课堂。
二、检查内容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分为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师德规范”检查,侧重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检查,引导教师转变教育观念,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
2.发现和宣传“师德模范”典型和“南审好课堂”;
3.课堂教学秩序检查和课程教学规范检查;
4. 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执行情况以及授课内容科学性、合理性检查;
5.课程平时成绩的评定方法与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6.“南审好课堂”教学观摩与研讨活动;
7.严格课程组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
8.严格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9. 新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学习、宣传与执行情况;
10. 实践教学工作检查与省“十二五”重点专业(类)中期检查。
各二级学院(系)教授委员会应根据上述10个方面全面自查、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积极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具体检查内容与要求详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1. 4月10日至5月16日(第八周至第十三周),二级学院自查。
2. 4月14日至5月23日(第九周至第十四周),学校抽查。
四、检查方式与工作要求
(一)二级学院(部)组织自查
1.二级学院(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学院教学委员会确定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填报期中教学检查方案(详见附件2),并于4月18日前报送教务委员会。
2.各二级学院(部)的院长及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教学检查工作小组的工作,组织召开全院(部)会议发布教学检查通知,提出明确要求,并深入教学第一线,重点是发现和宣传师德模范典型,发现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研究制定对策,做好“传、帮、带”,为青年教师站稳讲台、站好讲台创造有利条件和环境。
3.二级学院(部)应加大检查力度,把工作落到实处,采取评课、观摩、研讨、召开各种形式座谈会、检查主要教学环节等方式进行自查。
4.二级学院(部)对自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与教务委员会、组织与人事部等部门联系,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5.二级学院(部)自查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总结于5月16日(第十三周周五)前报教务委员会。
(二)学校抽查
1.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小组,以教学委员会委员为主要成员。
2.学校对各二级学院(部)师德规范、教学规范、课程平时成绩评定、教学大纲落实和教案编制、观摩教学、课程组研讨等工作进行重点抽查。
3.教务委员会将在检查期间加大通报的力度,进一步规范教学和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
4.第十五周,教务委员会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特此通知
教务委员会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