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评选江苏省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标兵的通知》(苏委教组【2014】16号),省委教育工委决定于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标兵。依据全省高校推荐名额分配,经校党委决定,今年“七一”前夕,推荐省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含标兵)、省优秀共产党员2名(含标兵)、省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另推荐优秀大学生党员1名。现将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要能充分体现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的做法及成效。班子坚强有力。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发挥好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团结和谐,与行政领导配合协调。坚持学习、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党员队伍先进。党员发展工作严格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富有实效。党员队伍先进性明显,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精神风貌积极向上,在教学科研和服务师生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制度机制完善。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监督约束制度健全,各项工作机制运行良好。高校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落实到位。重视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展成效显著。凝聚力战斗力强,团结带领本单位党员和教职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效地领导或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群众满意度高。密切联系群众,从实际出发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工作作风和工作实效得到群众公认,受到群众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要求是正式党员。优秀大学生党员原则上应是受过学校党委表彰的优秀学生党员,或者曾受到省辖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党性观念强,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积极承担党内工作,很好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自我要求严格,思想品德优良,清正廉洁。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承担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优秀大学生党员要求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全心全意服务群众。自觉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参加为群众服务的各项活动,热心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受到师生敬佩爱戴。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需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并且现仍从事党务工作。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研究党的建设理论,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情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模范执行党的决议、指示、决定。党务工作能力突出。组织协调能力强,党建业务精,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积极主动完成组织所分配的各项任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党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勤于思考实践,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促进和保障中心工作。始终坚持公道正派。作风深入,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做党内外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树立党务工作者良好形象,受到党员群众好评。
(四)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是先进基层党组织中的突出典型,除具备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外,还应不断创新党建工作,在党建制度、机制和工作方法等方面形成自身鲜明特色。申报标兵的高校院(系)党组织和党支部应至少获高校党委表彰。优秀共产党员标兵是优秀共产党员中的突出典型,除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外,还应该业绩显著,贡献突出,近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为学校建设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服务师生群众的事迹突出感人,在师生中有很高威望,在校内外有较大影响。
二、推荐办法
(一)推荐工作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全校范围内推荐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含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含标兵)、优秀党务工作者各1个(名),其中至少外部门1个(名);另推荐省优秀大学生党员1名。
(二)党委组织人事部汇总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推荐人选并会同有关部门初审后,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报省表彰人选。
三、推荐要求
(一)推荐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精心组织,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
(二)材料要求:推荐单位需根据推荐对象的类别,分别填写《江苏省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江苏省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登记表》、《江苏省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江苏省学校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登记表》、《江苏省学校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所有申报者均需附3000字左右、实事求是,生动具体的事迹材料。申报标兵的可适当增加事迹材料篇幅,并附5分钟左右专题片。专题片要求内容真实、内涵丰富、重点突出,以鲜活的事例和细节展现真人真事。登记表中主要事迹栏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由事迹材料缩写而成,表格中的地名、单位名、人名、曾获奖励等一律使用全称。
(三)上报时间:请于4月3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组织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联系人:陈蕾,联系电话:025-58318851,E-mail:zzb @na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江苏省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
2、《江苏省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登记表》
3、《江苏省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4、《江苏省学校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登记表》
5、《江苏省学校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组织人事部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