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书院,相关同学: 自学重修以学生自学为主,教师指导为辅。本学期的自学重修课程原则上每门课程安排教师指导不少于3次,现将各学院安排教师指导的时间、地点公布(详见附件),请相关同学按时前往。指导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学生协商调整辅导安排。 各位自学重修同学应该遵循以下流程: 第一步:学生主动联系辅导老师,并填写南京审计大学自学重修辅导记录表; 第二步:辅导完毕以后,持自学重修辅导记录表到教务委员会考试中心申请安排考试; 第三步:学生参加自学重修考试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自学重修任务安排.xlsx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委员会 2017年10月20日 |